安徽旋酒集团涉嫌偷税漏税

近日,安徽旋酒集团在媒体公布:“据国家权威统计部门调查显示,2014年,在安徽中档白酒领域,旋酒单品销售额以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59.1%。这表明,旋酒已成为安徽中档白酒的领导品牌,安徽中档白酒已进入旋酒时代。”

根据上述描述,安徽旋酒 集团拥有59.1%的中档白酒市场份额,本应是酒类中的第一纳税人,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在“2013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纳税百强榜”中,迎嘉集团以9.4亿元的纳税额位居第一,口子酒以7.6亿元的纳税额位居第二。 葡萄酒集团排在第20位,仅纳税1.7亿。 一年后,旋九集团的市场份额达到59.1%。 是不是一下子就升到了第一位? 2014年的纳税额要超过2013年排名第一的迎嘉集团,即纳税额要超过9.4亿元。 否则,旋九集团将涉嫌偷税漏税。

市场占有率59.1%,是真是假?

安徽著名的中档酒有古井、迎驾、口子窖、籽酒、宣酒等。 安徽白酒一直以大众价格为主,采用“高价低价”的产品模式和营销模式,即通过对品牌的炒作,在大众价位释放宣传潜力,实现快速销售。 和成长。 简单来说,就是宣传一个高品牌形象,高价推出,然后低价销售。 目前主要销售的产品有古井、迎嘉、口子窖、籽酒、宣酒等,每瓶售价在50-150元左右。

以旋酒59.1%的市场份额计算,古井、迎驾、口子窖、籽酒约占40%。 也就是说,只有当2013年安徽纳税排名第一和第二的迎驾和口子酒业绩大幅下滑时,上述四家公司的市场份额才会合计达到40%。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安徽其他酒业在管理、产品或营销环节出现了不可挽回的事故。 但这种情况并非如此。 古井、迎驾、口子窖和籽酒的市场份额并没有大幅下降。 因此,玄酒占安徽市场59.1%的说法并不属实。 但是否涉及虚假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市场份额喜人,为何税额不成正比?

先不说玄酒占比59.1%是真是假,但看玄酒在白酒行业的大肆宣传报道,可以推测,玄酒的市场份额应该非常大 喜人,但从“2013年安徽省民营企业纳税百强榜单”可以看出,安徽迎嘉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口子酒业有限公司以总计分列第一和第二位。 分别纳税94417万元和76258万元,而安徽旋酒集团有限公司以纳税总额17623万元排在安徽民营企业第20位,与盈嘉相差73524万元。 纳税额最大,纳税额差异巨大。

作为安徽省白酒行业市场占有率较大的企业,旋酒的纳税额与迎嘉集团、口子集团相差甚远 ,这也是中档白酒,这真是难以想象。 究竟是什么原因,不禁要给人们留下一个巨大的问号!

旋九集团是不是虚假宣传?

换个角度,不知道是哪个权威部门做出的调查结论? 如轩酒集团无法解释该说法的来源和依据“据国家权威统计部门调查显示,2014年,在安徽中档白酒领域,轩酒单品销量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 59.1%的份额”,那么旋九集团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等方式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消除影响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当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并处一倍以上罚款。 不超过广告费的五倍,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同时,我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构责令 广告主停止发布,并在相应范围内以等额广告费用公开纠正、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工商、税务等监管执法部门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有序监管,安徽旋酒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和纳税额与安徽同行有很大差异,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这些部门不管吗? 作为媒体,要发挥好公众喉舌的作用,增强社会责任感。 安徽旋酒集团就是这么随意、毫无根据,发布旋酒广告的媒体也是这么草率。 你在跟傻子吗?

临近春节,酒类、食品等行业需求旺盛。 为了抢占春节市场,一些不负责任的商家可能会采取各种形式的虚假宣传。 要擦亮眼睛,本着对群众负责的精神,查处虚假宣传,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治理虚假宣传的商家和媒体,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春节期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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