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阶段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其中检出2批次酒类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和酒精含量。 涉及仁怀市的猫河老掌柜小瓶酒和青岛市的杰格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 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环茅中路)生产老掌柜小瓶酒, 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酒精含量43%vol,125ml/瓶,甜蜜素(以甜蜜素计)检出值为0.000426(g/kg),标准 规定不得使用甜蜜素。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甜味剂。 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是一种非营养性甜味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不得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以甜蜜素计)。 长期食用含有不合格甜蜜素的食品,可能会对新陈代谢和排毒能力较弱的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另外,深圳市宝应天河百货有限公司(副楼1-2楼)销售,Jager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 strong> 青岛御丰酒业有限公司(青岛市莱西市古河街道办事处延庆路孙寿工业园2号)生产,生产日期2022年5月8日,700ml/瓶,酒精 含量标注为17%vol,检测度为13.6%vol,标准规定标注度正负1%vol为合格品。
2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阶段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其中检出2批次酒类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和酒精含量。 涉及仁怀市的猫河老掌柜小瓶酒和青岛市的杰格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 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环茅中路)生产老掌柜小瓶酒, 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酒精含量43%vol,125ml/瓶,甜蜜素(以甜蜜素计)检出值为0.000426(g/kg),标准 规定不得使用甜蜜素。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是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甜味剂。 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是一种非营养性甜味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不得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以甜蜜素计)。 长期食用含有不合格甜蜜素的食品,可能会对新陈代谢和排毒能力较弱的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另外,深圳市宝应天河百货有限公司(副楼1-2楼)销售,Jager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 strong> 青岛御丰酒业有限公司(青岛市莱西市古河街道办事处延庆路孙寿工业园2号)生产,生产日期2022年5月8日,700ml/瓶,酒精 含量标注为17%vol,检测度为13.6%vol,标准规定标注度正负1%vol为合格品。
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葡萄酒中所含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比。 企业标准《蒸馏酒勾兑》(Q/YF 0001S-2021)规定,实际酒精含量应在标示值±1.0%vol的偏差范围内。 酒精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上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够严密导致酒精挥发; 也有可能是公司为了降低成本,用低度酒精冒充高度酒精。 酒中酒精含量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和口感。 此外,由于产品实际酒精含量与标示指标不符,也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
2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阶段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其中检出2批次酒类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和酒精含量。 涉及一小瓶仁怀市老掌柜猫河的酒和青岛雅格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 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根据公告,深圳市南山区芙蓉楼餐厅(深圳市南山区阜南头街道长兴路如意家园综合楼2-3楼)由仁怀茂禾酒业(集团)出售 贵州省(贵州省)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环贸中路生产)是小瓶老掌柜酒,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酒精度数43% vol,125ml/瓶,甜蜜素(以环茂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42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甜蜜素。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是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甜味剂。 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是一种非营养性甜味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不得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以甜蜜素计)。 长期食用含有不合格甜蜜素的食品,可能会对新陈代谢和排毒能力较弱的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深圳市宝应天河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宝应天河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双涌街136、138号副楼1-2层)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社区))和青岛御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格金鹿草莓奶油利口酒(莱西市古河街道延庆路舜寿工业园2号) 青岛市),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8日,700ml/瓶,酒精含量标注为17%vol,检测度为13.6%vol。 标准规定标示度正负1%vol为合格品。
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葡萄酒中所含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比。 企业标准《蒸馏酒勾兑》(Q/YF 0001S-2021)规定,实际酒精含量应在标示值±1.0%vol的偏差范围内。 酒精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上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够严密导致酒精挥发; 也有可能是公司为了降低成本,用低度酒精冒充高度酒精。 如果酒中的酒精度数不达标,就会影响酒的品质和口感。 此外,由于产品实际酒精含量与标示指标不符,也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