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的胜利对中国白酒行业来说意义重大!
文字 | 酒狼队
编辑 | 于小梅
连日来,国内多家重量级媒体同步发文聚焦“琳琅与郎酒”长达七年的商标维权案。
由此,也引发了业内对名酒商标维权与保护的热议。 有业内人士直言,郎酒维权的胜利对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自2015年起,因商标纠纷,将“郎酒集团”与“琳琅集团”长达七年的官司推上了风口浪尖。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郎酒集团”和“琳琅集团”的判决书多达12份。
据悉,2015年,郎酒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声明 号无效。
2016年5月2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6]48809号《关于宣告第1647532号“琳琅LINLANG和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2019年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宣告琳琅集团名下第1647532号商标无效。
不过,琳琅集团并没有放弃,坚持了三个理由:
1. 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上存在明显差异,且已共存多年,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2. 诉争商标系经合法程序注册授权,存在多年,引证商标无附件。
3. 诉争商标经过长期推广使用,已经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显着性,不应被宣告无效。
但是结果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裁定驳回琳琅集团的诉讼。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3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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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争商标由“琳琅”组成,其中“琳”为姓氏,与琳琅公司和古琳琅公司所在的四川省古蔺县同名,且相同 作为引证商标的“浪”,起识别作用的“浪”字形、读音、含义均无差异。 此外,两者认可的产品在功能、用途、消费群体、消费渠道等方面高度重合。
系争商标在酒类市场的使用,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认为两者之间存在高度关联,会损害井井的利益 -知名商标所有人。
可是即使打赢了很多官司,郎酒也一直等到现在才终于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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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郎酒的胜利是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幸事
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 判决:泸州琳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琳琅酒业有限公司、古林琳琅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等停止侵权,变更公司名称,停止使用“琅”字样 公司名称,并在报纸上刊登以消除影响。
此外,据新华社、川观新闻等相关媒体报道发现,郎酒知识产权保护的经典之战主要在于与“太郎”、“琳琅”、 “知心浪”维权。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共发现侵犯郎酒知识产权案件2900多起,主要涉及侵犯“郎”牌注册商标和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
在业内专家看来,“郎酒集团”与“琳琅集团”长达七年的官司只是最具代表性的维权案例之一。
从这个案例中,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拥有名酒品牌的酒企在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
以小见大! 仅仅一款郎酒就能引发2900多起维权案件,那么中国白酒行业究竟会有多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呢?
因此,专家认为,郎酒的胜利不属于自己,而是可以为整个行业带来荣耀的胜利。
即使耗时漫长、过程复杂艰难,郎酒最终还是大获全胜,这无疑将鼓励更多的酒企加大力度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同时也可以提醒企业避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