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18批次不合格食品通报,其中1批次的“烟台华夏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长城干”。 “ 红酒”,其酒精含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南都记者联系了中粮旗下中粮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 而工作人员否认涉案产品为该公司生产,称其为“假长城”。
涉案酒使用繁体字“长城” /p>
中粮子公司称是“假长城”
据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鸿泰营业部销售的标称烟台华夏 在贵州铜仁市,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已通过贵州省流通食品安全检验中心监测。 酒精含量为7.7%vol,标注标准为11-13%vol,酒精含量不达标; 另外,检出山梨酸和钾盐为0.287g/kg,标准不得超过0.2g/kg。
南都记者了解到,酒精含量是指在20℃的条件下,每100毫升白酒中含有多少毫升乙醇。 根据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酒精含量应在标签标示值的±1.0%以内。 酒精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包装不严密,导致酒精挥发流失,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山梨酸和钾盐是葡萄酒中常用的防腐剂。 它们无毒,可被人体完全吸收。 根据国家标准,山梨酸和钾盐根据不同的酒精度数有明确的最大限量范围。 只有使用酒精成分,才能充分发挥山梨酸的防腐作用。
南都记者 南都记者联系了中粮旗下“中粮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中粮没有子公司“烟台华夏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没有这个名字,“涉事产品不是我们生产的,肯定与我们无关。” 针对酒名涉及繁体字“长城”,工作人员回应称,“长城”是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但仍有不少商家在“撇球”。
涉事企业名称已变更
中粮集团多次涉嫌侵犯商标权被中粮起诉
南都记者查询业务 信息,显示“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法定代表人为宫本超,但显示为“迁出”;2012年,“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 Co., Ltd.”,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龚兆麟,宫本超显示为公司高管。
南都记者查询判决书发现,从2013年开始,中粮集团就对原“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多次起诉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为“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 .
2014年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粮集团诉程俊霞、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一案作出判决,指出“长城优质红酒”和“长城 程俊霞销售的“木桶干红葡萄酒”、“经典长城干红葡萄酒”使用与中粮集团涉案商标相似的商标标志,足以使葡萄酒市场相关公众与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产生混淆 产品,构成中粮集团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但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涉案产品系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故被裁定该公司不承担责任。
2014年4月,中粮起诉超级 河南市场与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称超市销售的“8年橡木桶”标有“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陈年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使用的是 侵犯中粮集团商标权的长城门楼图案,最终得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
南都记者多次致电贵州市场监管局抽检的“烟台华夏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产品”是否为“森宝国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 .,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询问确认尚未得到回应。
撰文:南都记者余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