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长城干红”不合格,涉嫌假冒“长城”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铁) 3月2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8批抽查不合格食品,名义上是烟台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长城干红”因酒精含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被通报。 中粮长城酒业有限公司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公司不存在上述涉案企业,基本可以认定涉案产品为假酒。

公告显示,烟台华夏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750ml/瓶,2018/01/15)检测值 酒精度为7.7%Vol,低于最低标准值30%;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87g/kg,超标43.5%。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解释,酒精含量是指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百分比,以V/V为酒精含量的单位。 国家标准要求酒类产品标示的酒精含量偏差不得超过±1%。 酒精含量不同,价格也不同。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的检测设备没有测量,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差; 或者生产单位将低度酒当成高度酒销售以牟利。

山梨酸是一种安全的防腐剂和防腐剂,对酵母菌、霉菌和许多真菌有抑制作用。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食品保鲜、延长食品保质期或弥补食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使用过量超出范围的用量。

对于不合格产品,3月28日,长城酒业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涉案产品基本可以认定为假酒,监管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长城酒业有限公司没有上述涉案企业,也没有传统的“长城”商标产品。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涉案企业“烟台华夏长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唯一类似的“中粮华夏长城” 烟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宣布解散。中粮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秦皇岛,并非涉案公司所在地山东烟台。

关于上述不合格产品是否涉嫌假酒问题,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筹备处相关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假酒的鉴定需要通过 由涉案酒企监管部门认定。 当前采样信息已上传至系统正在办理中。

新京报记者郭铁 图源视觉中国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编辑李艳校对Lucy

记者邮箱:guotieca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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