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石壕镇某副食品经营部因九缸高粱酒不合格被处罚

2月14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一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验处理的通知(2023年第44号)。 通知内容如下:

1. 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2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綦江县石壕镇烧壁副食品经营部经营的九缸高粱酒进行监督抽检。 经检验,酒精含量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白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原因调查及公司整改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协助綦江县石壕镇烧壁副食品经营部查处不合格原因,要求其整改。 綦江县石壕镇烧壁副食经营部已于2022年11月1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成因追究:重庆9月持续高温,加速酒精挥发; 党的店内贮酒设备密封不严。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县石壕镇烧壁副食品经营部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核对供货商资质、采购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

2022年10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邵碧非 綦江县石壕镇主食经营部送达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10日立案侦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款、第三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2023年2月10日,该局对綦江县石壕镇烧壁副食品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收入; 2. 很好。

综合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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