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旧报所描述的“阴婚”过程,让人倒立

过去有许多俗俗的习俗,“鬼婚”就是其中之一。

鬼婚,又称“鬼婚”、“阴婚”、“鬼婚”,说白了就是吃多了入不敷出,还得找个老婆 为死人,或给死人娶妻。 据说通过契约鬼魂,可以祭祀死者,防止他们成为“孤魂野鬼”。

民国三年,天津卫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说起来很有趣,但也很可悲。 听我慢慢说是怎么回事。

相传天津西门外横街子有一户胡姓人家。 ”,改为称“病”为“克”死。

柯季英年早逝,只活了十三岁。 还没来得及尝到人间的幸福,他就早早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无疑是人生的第一个遗憾。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所谓“死,死,一过”,当人死如灯灭,就算这世间的罪孽彻底洗净,世间也再无牵挂。 然而,身为父亲的胡宝山却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儿子生的太委屈,死的太委屈。 他到死连一个大姑娘的手都碰不上,死的不值得。 为此,他想给儿子找门亲事,让儿子在“底下”有个伴。

巧合的是,一个姓周的人正好有一个女儿死在了东门外两店街。 胡宝山听到馨儿的消息,立即托媒人到周家做客,希望为死去的儿子争取到这“阴婚”。

无独有偶,周家也打算给女儿配阴婚。 胡家派来的媒婆说了这话,两家人拍手叫好。 这件事——完了!

于是,按照阳界的礼仪习俗,交“三书”,发“六礼”,张灯结彩,胡家会 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把这“阴与枷锁”放在一起。 “婚姻”是体面的。

这期间的流程和正常的婚礼一样。 先是两家到“明官”结婚,领龙凤贴。 “定”之日,男方将贴上纸的衣服、被褥、首饰等物交给媒人作为“定”之礼,定之夜火葬于门外。 女人家或上坟。 至于女方随行的嫁妆,全是纸做的,而且都是专门以造纸为生的店家特制的,做工十分讲究。

当时金门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壹史报》,对胡周联姻有详细的描述。 各位今天看了作者这篇拙劣的文章,觉得新鲜。

上面写着:虽然有灯笼和花彩,但挂的是白皮灯笼,而不是红皮灯笼。 其余的也大多是白色的。 与其说是结婚,不如说是葬礼。

“嫁”的时间是晚上。 “迎亲”者抬的是大轿,用金纸银纸代替木头制成,大小与真轿无异。

鼓手不选双鼓、单鼓、单号、单唢呐。 半夜时分,他们时而演奏悲歌,时而演奏欢快的曲子。 一阵叹息和一阵惊恐; 那些胆子大的人从门里偷看,或者把头探进墙里,只为看热闹。 胆小的人会关上门窗,不敢窥视。

当“花轿”到了女方家门口时,家属拿出“新娘”的照片,恭恭敬敬地放在纸花轿里,陪着那些纸花轿上了门。 鼓声传到男人家。 男方亲属将“新娘”的照片“请”出纸花轿,与“新郎”的照片、牌位并排放置,并用红丝绒将两张照片绑在一起 绳索。 照片前摆着和记酒、子孙饺子、长寿面、红枣核桃等,只为吉祥如意,祝愿新人早产。

仪式完成后,再择吉日“醒神”,将周家女儿的棺木安葬在胡家公子的坟墓中,称为“骨骨”。 这还没完,又是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事情也就大致告一段落了。 至于前后的开销,呵呵,根本不亚于一个活人。 从此,胡、周两家正式结为姻亲,每逢逢年过节,往来不亦乐乎。

你说,一个死人,还得活着折腾,到头来只能得到心理上的慰藉,除此之外,何必呢? 这个人往往就是想不开。 俗话说,过得好,门前立八十岁,黄泉住三岁顽童; 俗话说,黄泉路上无老少。 人的一生由天定,别想那么多,过一天就是一天,争也没有用! 那么秦皇韩武呢? 该吹灯吹蜡的时候,你不就吹灯吹蜡了吗? 你说,这就是原因,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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