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酒”商标失败后,茅台的“国宴”也被驳回

继“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后,茅台申请“茅台国宴”商标再次被驳回。

9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茅台国宴”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产品上,便于 相关公众对产品质量等产生质疑,对同行业其他经营者也不公平,中国贵州茅台酒(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最终被驳回。 目前,该案已生效。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国酒”争夺战中,汾酒和五粮液曾申请注册相关商标,但结果相同,均被驳回。 在中华商标网,记者一一打开涉及“国酒”、“国宴”的100多个商标。 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或“申请已被驳回或不予受理,商标已过期”。

事件丨“茅台国宴”商标被驳回三年,商标大战落下帷幕

涉案商标为第3333017号“茅台国宴”商标,茅台公司于2002年10月11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类)、开胃酒、葡萄酒、 酒(饮料)等商品。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国宴”是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为招待国宾或招待各国人民而举行的盛大宴会。 各行各业在重要节日。 诉争商标作为酒类(饮料)等商品的注册商标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品质、等级等特征产生误解,同时容易造成不良影响 . 有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的,系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原告茅台酒不服,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及第三人郭某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茅台公司认为,“茅台”酒作为酱香型白酒的代表,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茅台”酒曾多次在重要历史阶段作为国宴用酒。 涉案商标“茅台国宴”是茅台公司专门为国宴提供的茅台酒申请注册的商标。 用于酒类液体等商品上,使相关公众不会对商品的质量和质量产生误解,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标中文为“茅台国宴”,其中“国宴”是指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举行的盛大宴会。 在重要节日招待国宾或招待各界人士。 虽然茅台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茅台多次作为国宴用酒,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如果将“茅台国宴”注册为商标并用在酒类产品上,很容易被相关 公众将原告的相关产品误认为是国宴专用酒,从而误导其质量、档次等特点。 同时,在酒类产品上注册含有“国宴”字样的系争商标并享有专用权,对同行业其他经营者不公平,很可能对公众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兴趣。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认定系争商标“茅台国宴”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最终 驳回了原告茅台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2年10月11日,茅台集团就申请注册了“茅台国宴”商标(注册号:3333017)。 然而,2003年5月,申请被驳回。 此后,茅台集团不甘心,开始拉锯检讨。

据中华商标网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围绕该商标共进行了2次驳回复审和5次不予注册复审。 2016年,茅台集团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直至2019年宣判。

至此,长达三年的商标大战落下帷幕。

背景丨“国宴”茅台未能在“国宴”茅台之前申请“国酒”茅台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国宴茅台”并非 茅台唯一为“国字头”下的功夫,茅台也曾下大力气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未果。

2001年9月,茅台公司首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但于2002年8月被驳回。随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茅台公司 2006年、2010年分别通过不同代理机构9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遭到多家酒企反对。 自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注册号为8377467的“国酒茅台”商标申请以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数十件商标异议申请,包括剑南春、山西汾酒、五粮液等。 公司。

因“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不成功,2018年7月,茅台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国酒茅台”商标复审决定。 国酒茅台”不予注册。 同年8月,茅台公司主动撤诉,“国酒茅台”商标最终未获准注册。

当时,茅台在官网发布了题为《关于“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申请撤诉的声明》,称此前“诉讼申请已提交 因内部工作联系问题”现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决定“充分尊重并愿意接受”将撤回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诉讼申请 并道歉。

之后,茅台酒的微信公众号名称由“国酒茅台”变更为“贵州茅台”。 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不再出现“国酒”字样,其直营门店也已下架与“国酒茅台”相关的宣传物料。

延期丨多家名酒企业申请“郭”字头商标均被驳回

热衷于“郭”字头商标的不止茅台一家 .

北青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搜索。 酒精产品。 记者一一点开100多个商标,状态显示要么是“等待实质审查”,要么是“申请已被驳回或不予受理,商标已过期”。

五粮液集团旗下的“国酒五粮液”、杏花村汾酒公司的“国酒汾酒”、衢州国酒一号旗下的“国酒一号”等均被驳回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国”字商标的审查非常谨慎。

根据商标局文件《含“中国”字首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申请以“国”字头而非“指定”字头的组合 国商品名”商标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达商品质量特征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予以驳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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