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酒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再次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保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老村厂酒业有限公司因有奖销售、奖品种类、奖品兑换条件、资金数额或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奖品兑换。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被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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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兑换奖品; (二)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委托人中奖,进行有奖销售的; .

从处罚信息来看,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较为温和,仅对老村昌酒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采取了法律规定的最低刑罚。

事实上,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受到处罚。

2016年6月,时任河南省工商局接到黑龙江省龙江家园酒业有限公司的投诉,称河南省多个老村的经销商在上级指使下,采取商业贿赂手段, 格式化排他性。 以合同、收购竞品等不正当手段限制终端零售商销售龙翔家园酒,对黑龙江省龙江家园酒业有限公司及龙江家园酒各级经销商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 网络经济损失。 投诉人称,在老村长酒商与终端零售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标明“不销售龙江家酒”或“不展示龙江家酒”等排他性条款,涉嫌不公平 竞赛; 表示,根据龙江家园酒未售出的时间长短,给予“山地车、全自动洗衣机、电动车”等物质利益,涉嫌商业贿赂。

为此,当时的濮阳市工商局对老村长酒商涉嫌商业贿赂、签订独家协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展开了近一个月的调查 市内的行为。

经查,2016年5月8日,濮阳市化龙区诚泰副食品批发部(老村长酒商)与郑州和记卤面、改八方宾馆、味鱼临投 2016年5月8日泉阳阁分别联系双方签订《老村长酒餐饮形象店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乙方必须保证不经销龙江嘉源酒。 协议期满后,甲方承诺经甲方市场部验收合格后,奖励5.5kg海尔全自动洗衣机一台,爱玛电动车一辆。

甲方销售人员在“ 与郑州和记卤面签订《老村长九餐饮形象店协议》,为期三个月,并承诺奖励一台5.5公斤的海尔全自动洗衣机。 双方销售人员分别与盖八方酒店和味御林投全洋酒家签订了《老村长酒餐饮形象店协议书》,并承诺奖励艾玛电动车一辆,为期六个月。 5.5公斤海尔全自动洗衣机市场零售价1199元/台,爱玛电动车市场零售价1170元/台。 总价值3539元。

根据当时的法律,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850元,并处罚款2万元,共计21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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