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侵犯郎酒知识产权被罚款200万元

红星资本局消息,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长期以来,白酒行业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 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品牌酒商标侵权的突出问题,严厉执法,全面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红星资本局从郎酒集团获悉,过去一年,郎酒坚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打赢“宏源郎”等多起侵权案件,是白酒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典案例。

郎酒知识产权三案全部胜诉

作为国内知名白酒生产企业,郎酒“郎”牌系列名酒一直深受消费者青睐 . 同时,郎酒庄园采用集酒、餐饮、住宿、旅游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已成为知名的旅游胜地。

不过,一些旅游公司也掀起了郎酒庄园的热度。 2018年,古林青龙洞公司更名为“泸州市古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更多民宿、酒店开业,“青龙洞旅游景区”更名为“鼓浪洞”、“青龙洞景区” 更名为“鼓浪景区”。 对外宣传中大量使用与“郎”商标相似的标识,景区宣传和促销活动中甚至使用郎酒产品。

由于青龙洞景区离郎酒庄园很近,很多游客因“鼓浪”、“鼓浪洞”之名,误以为它与郎酒有关而前去参观旅游, 这不仅侵犯了郎酒的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郎酒公司将古浪公司的不当行为诉至法院。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泸州市古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停止在旅游服务(景区标识、对外宣传等)中使用“浪”字样。 .

郎酒的产品也很受欢迎。 2002年,郎酒开发出喜庆的红花郎,畅销全国20年,成为消费者的品质之选。 随着红花郎国酱酒形象深入人心,蹭红花郎知名度的“李鬼”也屡禁不止。

《东方红浪》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2017年,东方红浪公司生产、销售的“东方红浪”产品就被法院认定侵犯郎酒“浪”商标专用权和“红花浪”立体商标专用权,但并未制止 侵权。 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2022年,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一大批“东方红浪”系列侵权产品。 经泸州中院一审、四川省高院二审判决后,东方宏朗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变更公司名称,并在报纸上刊登。 影响及经济损失赔偿,四款侵权产品的赔偿总额为200万元。

↑“东方红浪”因侵犯“红花浪”被重罚

本案中,法院在确定侵权及赔偿数额时,考虑到了重复 构成侵权的东方红浪行为,给予惩罚性赔偿因素的赔偿数额。 四川红旗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表示,本案的胜诉为今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中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提供了指导,也对打击屡次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起到了有效作用。

在众多的侵权人中,也不乏认错态度良好,及时醒悟,最终达成和解的案例,例如“宏远郎”案。 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原四川宏源朗酒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带有“朗”字样的产品,销毁相关包装材料,变更公司名称,注销商标。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新表示,“宏源朗”案的和解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传统的商标侵权行为有所减少,但更加复杂和隐蔽

“朗”商标于1985年注册,一直沿用至今。 经过多年的精心经营和传播,郎酒的品质、品牌、口味得到了行业和市场的认可,并在国内外屡获殊荣。 “朗”商标已广为人知。

郎酒的知名度越来越高,让不少不法商家看到了商机,“靠拢知名品牌”,在自己的品牌和商标设计、产品中进行“擦边球”、假冒、侵权等行为 干扰消费者视听,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还会对企业品牌和商业价值造成巨大损害。

近年来,郎酒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商标监管,对商标侵权和售假行为追根溯源,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嚣张气焰 ,告诫不法经营者,建立清晰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郎酒在维权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

虽然近年来国家和企业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低成本高利润仍吸引着不少不法分子涉险。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新表示,当前白酒行业传统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件正在逐渐减少,但抱团、蹭饭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现象日趋复杂 而隐蔽的变化,葡萄酒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时间长。

白酒作为消费饮品,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保护知识产权,白酒行业回归本源迫在眉睫。 需要更多像郎酒这样的企业不断加强专业实力,助力白酒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李伟明

编辑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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