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酒不再是“梅”标配

近年来,青梅酒以其健康低度的产品特性和酸甜相间的独特口感,受到越来越多年轻消费者的青睐。 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无标可依”也成为阻碍梅酒产业发展的瓶颈。 市场上的梅酒产品品种呈现良莠不齐的局面。

日前,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起草行业标准《果酒第4部分:青梅酒》。 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32名代表在线参会。

中国酒业协会果酒发展委员会秘书长霍兴三指出,制定青梅酒行业标准适时,顺应果酒行业发展需要。 梅酒行业标准要规范和引导市场,反映梅酒的真实品质,促进梅酒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全国酒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郭新光表示,制定青梅酒行业标准要坚持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划分品类,区分定位,制定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为行业保驾护航。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孟震介绍,本次起草的行业标准《果酒 第4部分:青梅酒》适用于青梅酒(发酵型) 、青梅酒(冲调型)和青梅酒露。 其中,青梅酒(发酵型)可简称为青梅酒,符合果酒的标准分类体系。 同时,青梅酒也不再使用“梅酒”的表述。

记者查询发现,标准细则对青梅酒的产品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 青梅酒会根据生产工艺、含糖量和二氧化碳含量进行分类。 分类。 其中,按含糖量分为:干型、半干型、甜型、半甜型; 按制作工艺分为:青梅酒、青梅酒(调制型)、青梅酒(浸泡型)、青梅酒(浸泡发酵型)、调味型青梅酒(名称待定)、 青梅酒。

孟震介绍,在青梅酒的理化指标(特征指标)方面,标准细则将青梅酒的理化指标按照产品类别进行了分类,要求发酵酒、配制酒、露酒 符合GB/T27588《勾兑酒和露酒质量要求》、QB/T5476《果酒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通用标准的要求,确保标准体系的协调。 根据梅酒的特点,结合上一版标准的工作内容和研究进展,本标准将进一步对青梅的成分分析方法和特征成分(如苯甲醛、苹果酸二乙酯)进行研究 并组织工作组单位开展论证,为抽样普查奠定基础,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此外,标准细则明确将青梅酒的感官要求作为产品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标准制定过程将围绕青梅酒感官评价条款进行评价验证,建立面向消费者的评价条款,让消费者更容易理解标准和产品特性。

记者从全国酒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获悉,秘书处将根据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样品(含国外样品)及专家采集、实验室比对等 ,初步计划于2022年12月前完成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抽样普查和数据分析。

文|本报实习记者贾涛文

来源: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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